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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哈特指出,如果坚持恶法非法,那些坚持者势必对法律改革的问题麻木不仁。因为,一旦否定了恶法也是法,那么既然成为法律,就必然是正义的、完好的法律,它当然没有改革的问题了。与此类似,如果坚持恶法非法,人们也会忽略秩序、正义、道义、罪刑法定等价值之间的选择困境,从而忽略了其他可能的价值方向。”
“请问对方辩友,如果根据你们恶法非法的看法,某个条例一旦被认为是法律,在人们心目中就不会存在对它进行改革的需要,他们可能下意识地以为,既然它是发,那么它已经符合了正义、公正的条件。”
“韩非子说,法者,编着之图籍,设之于官府,而布之于百姓者也。这说明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认为,法就是法律,与公正没有必然的联系,恶法亦法,这个观点和西方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不谋而合。奥斯丁提出法律与道德的分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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